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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印刷企業年度報告工作啟動 | | 來源:中國新聞出版廣電報 發表時間:2022/2/28 10:28:25 瀏覽次數:3197 字體大。【大 中 小】 | 2月23日,國家新聞出版署印發《關于開展2022年印刷企業年度報告工作的通知》。印刷企業年度報告工作由國家新聞出版署負責指導,省級出版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印刷企業年度報告工作的組織實施。
《通知》規定,已領取印刷經營許可證的印刷企業均須參加年度報告(含2021年新批準設立的印刷企業,不包括復印打印企業),按要求向核發印刷經營許可證的出版主管部門報送。在報告中要對印制涉“非”涉“黃”印刷品和容易對消費者產生誤導的產品標識自查自糾情況,守法經營、轉型升級、提質增效、走出去和履行社會責任等情況進行重點說明。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廣東、貴州等地結合互聯網平臺公示試點工作開展情況,繼續優化平臺功能,并對試點經驗做法進行總結;其他有條件的地區結合工作實際推動互聯網公示平臺建設。
省級出版主管部門組織開展印制涉“非”涉“黃”印刷品和容易對消費者產生誤導的產品標識的自查自糾工作,對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審批情況進行匯總,對上市印刷企業、絲網印刷企業和印刷商務網絡平臺企業的基本情況進行調查匯總。
《通知》要求,各地須于4月15日前將印刷企業年度報告工作總結和重點監管企業名單報送國家新聞出版署。其中,總結材料應包含開展印制涉“非”涉“黃”印刷品和容易對消費者產生誤導的產品標識自查自糾工作情況、與2021年報告數據對比分析、行業發展趨勢歸納概括、年度報告反映的行業監管和發展問題、開展互聯網平臺公示情況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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